城市生态修复的概念:
生态修复,是指对被破坏的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从要素角度,生态修复包括对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的修复与恢复,还包括对采矿废弃地的修复,污染土地的治理等。
城市生态修复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生态修复的基本原则是因地制宜,即根据城市实际存在的自然环境方面的问题,采取适地、适时、适宜的手段予以解决。在研究方法方面,应以恢复生态学、功能生态学和拥挤生态学的原理为指导,并在此基础上展开方法学的创新,采取综合的方法和手段展开生态修复理论及实践方法的探索。
其一,通过城市功能的分析与控制,实现城市生态修复的目标。如辨析城市功能效应的正面性与负面性:通过控制与抑制具有负向效应的城市功能或职能,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在某种意义上而言,此可谓“减法”。
其二,通过具有正向效应的城市功能的建设,提升自然生态环境的质量;通过城市功能对称原理,使城市功能的作用产生正向叠加效果,从而既适应城市高度密集的特征,又使得城市生态环境的修复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可谓“加法”。
“加法”与“减法”的合理组合及科学使用,无疑可使城市生态修复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生态修复研究的主要任务:
(一)摸清地方生态本底,判识生态问题。全面调查地方生态系统现状,充分了解生态本底,分析生态系统状况,诊断突出生态问题,判识生态风险。
(二)考虑区域生态功能定位,科学确定规划目标。与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加强衔接,落实上级生态修复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构建地方生态修复目标、指标体系,谋划生态安全保护和修复格局,划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及工程。
(三)结合生态问题,指导和安排生态修复任务。明确地方山体自然风貌、水文环境修复、绿地品质提升等生态修复需求的提升目标和策略,制定和指导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城镇空间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绿地提质等方面的主要任务。
(四)结合城市更新目标,统筹城市生态功能完善。明确生态功能完善目标,以人为本,强化生态生活功能的完善策略和措施,构建生态修复工程体系,统筹按照重点项目、时序进度和资金预算,科学分析生态修复工作的社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