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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24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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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三大配套文件发布!居民可提出更新、改造意愿
【导读】
随着社会的发展,北京等大城市早已过去了大拆大建的时代,如今更多的是城市里的存量建筑如何更新。因此城市更新在当今这个时代对于北京来说更为重要。
去年3月1日,作为北京市立法的《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正式实施。光有法律还不够,各种各方面的配套文件也在加紧制定中。

昨天,《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的三大配套文件《北京市城市更新实施单元统筹主体确定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并将于下月10日起实施

乍看这些文件的名字,大家可能觉得和咱们普通老百姓没什么太大关系,实际可不是这样的,和咱们普通人关系很大,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说说。


城市更新是小规模、渐进式、可持续的更新,和过去大拆大建完全不一样。

《条例》中,城市更新包括五大类,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间类、区域综合类

其中大家最关注的居住类主要有老旧平房院落、危旧楼房、老旧小区等,主要是保障房屋安全,提升居住品质的更新。

产业类的主要是老旧厂房、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的更新;设施类的主要是更新改造老旧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空间类主要是绿色空间、滨水空间、慢行系统等。

也就是说,不但老旧的建筑、包括地铁站周边、停车场、您家附近的道路、旁边的绿地和公园,都属于城市更新的范畴,显然城市更新和大家的生活密切相关


那么为什么说三个配套文件和咱们普通人密切相关。

先拿《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办法》来说,听这个名字大家应该都能想到,将来要干的具体的城市更新项目,将会是有一个项目库,市住建委会负责全市项目库的综合协调和政策指导,编制全市的城市更新计划并督促实施。各区政府也要负责建立本区的项目库

这个项目库会采取闭环管理,首先就是更新意愿和项目征集,也就是根据各方包括百姓的意愿征集需要更新的项目,然后通过审核的纳入到储备项目库中,如果达到实施条件就转入实施项目库中,在编制计划和审批后,就可以开工实施了。

这和百姓有什么关系呢?举个例子,老旧小区改造和大家密切相关这是公认的了,而如今全市的老旧小区改造,已经全部纳入城市更新的范围内,换句话来说,老旧小区改造就是一种居住类的城市更新。
我希望我居住的老旧小区能纳入改造,或是危旧楼的改建,如何申请?一直是不少粉丝询问我们的问题。过去我们的回答一直都是可以向所在街道居委会来提。

而今后,大家将多拥有一个更为直接、高效的途径。

根据《办法》,北京将通过城市更新信息系统、各区政府门户网站、城市更新社会团体等,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广泛征集城市更新项目意愿和需求。

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等按照规定程序向市、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提出更新项目意愿,反映更新需求。市、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响应,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当按本办法纳入项目库管理。

也就是说,居民如果对于居住的老旧小区有改造意愿和需求的话,自己就可以提出来,线下可以,在网上也可以。而不再只有街道居委会这一个途径。当然,过去的路也是通的,居委会也要继续听取居民的呼声。

当然,也不是说只要提出来就可以纳入改造,毕竟这只是居民意愿。不过《办法》种也要求,区城市更新部门要主动服务,要帮助居民谋取生成项目。

而对于征集来的项目,相关的部门会进行一个联合审查,审核这个老旧小区是否符合改造的要求,具备改造的条件。如果符合,经过程序后就能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中,条件成熟就将开工改造。


再拿《城市更新实施单元统筹主体确定办法》来说说和大家的关系。

反复“拉拉链”是过去一直被诟病的,就是因为各种工程并没有统筹,今天把马路挖开铺设电缆,明天盖上,后天再挖开更新地下排水管。

而城市更新的项目很多,在一些大的城市更新项目中,就会包括各种方面的改造内容,比如在石景山区的模式口历史文化街区项目,既有建筑的更新,也有地铁站周边一体化,还有公园绿地、商业设施的更新。

那么像这样的区域综合性更新项目或者多个城市更新项目,就要确定一个统筹主体,整体划定为一个城市更新实施单元,统一规划、统筹实施

《办法》则是重点解决“谁能当主体”“谁来确定主体”“如何确定主体”“主体能干什么”“如何监督管理”5个方面的问题。

而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就能最大程度的避免“拉拉链”的情况,这也是对咱老百姓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

最后,关于
专家委员会,是因为城市更新涉及土地及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工程建设、产业研究、市政交通、风景园林等多个专业领域,需要各方面专家的“最强大脑”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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