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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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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固“刚性” 规范“弹性”
【导读】
2019年确立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虽然没有明确控规的地位和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出于“依法行政”的需要,各地仍然坚持以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作为出具规划条件、核发规划用地许可和工程许可的依据。

——顺应城市更新项目的特点,改进控规编制和实施方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的相关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是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建设管理的法定前置条件。2019年确立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虽然没有明确控规的地位和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出于“依法行政”的需要,各地仍然坚持以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作为出具规划条件、核发规划用地许可和工程许可的依据。


随着城市更新行动的持续推进,在老旧小区改造、产业园区功能提升等城市存量土地上的更新项目实施中,无论是已有的控规成果,还是按照原规范编制的新控规,都面临多方面的不适应。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规划编制阶段,由于对权益人的更新需求预估不足,更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普遍遭遇控规调整。多年来形成的对控规调整的严控制度,使得控规调整余地小、周期长,给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带来困难。控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城市更新项目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如果规划缺乏法定性,必将给项目实施和后续的运营带来隐患。因此,迫切需要改进控规编制的方法,并在新规划体系中进一步明确详细规划的定位和作用。

自然资源部于2023年11月发布《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简称《政策指引》),提出“详细规划要面向城市更新的规划管理需求”,通过更新规划单元和更新实施单元两个层面,分层落实对城市更新的规划要求。依据总体规划编制更新规划单元的详细规划,依据实际需求编制更新实施单元的详细规划,将预先安排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实现刚性与弹性兼顾。

城市更新是时代命题,内涵极其广泛。不仅更新内容复杂多样,而且存量土地更新与新增用地开发之间也是相互影响、紧密关联的。从统筹城市整体发展的要求出发,相关部门和规划师们不仅要考虑怎样把更新项目做好,还要考虑如何发挥更新项目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城市更新绝不仅仅是对更新项目的更新,还是对城市(及周边乡村地区)整体性、系统性功能的提升和持续运营。

当前,各城市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陆续批准实施,迫切需要在详细规划层面落实并深化、细化规划要求。同时,对新增建设用地的严格控制和开发动力减缓,在既有空间上实现城市功能的更新提升将成为常态。在目前仍然以控规作为建设许可依据的情况下,有必要参照《政策指引》关于城市更新的详细规划的要求,全面改进控规编制和实施的方法,并通过实践积累,为今后规划体系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支持。

控规在编制内容、编制方法和实施机制上有许多需要与时俱进地改进和完善的方面。笔者认为,对控规进行分层、分时段编制和实施最为重要,是基础性改进。

目前,大多数城市控规都有单元、街区地块等层次划分,但主要是为体现不同空间尺度上规划内容翔实程度的差异。下一步,可以结合各地控规的实践情况,沿用单元与地块(街区)的空间概念,从规划权责、约束对象和实施管理机制等方面,将控规分为两个层级。

第一个层级是单元层级,可依托各地既有的控规单元,以适宜的空间尺度,分解落实总体规划在规划指标、空间布局方面的相关要求,明确对社区服务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留白空间等的要求。它是地块(街区)规划编制(修订、调整)和审批的依据。单元层级的规划应具备全覆盖、标准化、导则式的特点,执行中更具有刚性。

第二个层级是实施地块(街区)层级,可结合具体开发项目的需要与相关物业的权属关系确定用地边界。与以往的地块(街区)规划相比,该层级用地边界根据项目实施需求确定,并根据项目实施需求启动编制,在遵守单元控规各项基本管控引导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听取权益人的诉求,量身定制。规划部门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规划条件。该层级的规划方案,不仅要解决技术问题,还要协调原权利人、市场主体及政府在诉求上的分歧,并促成多方主体达成共识。经核准后,该规划方案具有“契约”的功效。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根据主、客观条件的变化适时作出调整,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工作。

为保障控规分层的效用得到切实发挥,控规的编制必须植根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简称“一张图”系统)。一是导入。规划编制与实施中需要的自然和经济社会基础性数据,以及上位规划明确的控制要求,都来源于“一张图”系统。该系统保证了规划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精准性。二是生成。规划的编制、规划方案的意见征求和协调修订,以及实施过程中对方案所做的必要调整,都必须在线进行。一方面是保证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不同专业的规划内容互相协调、衔接;另一方面是保障真实呈现和记录不同权益人的诉求和承诺。

控规不仅是技术性的规划设计方案,还是明晰利益相关方权责和收益分配的“契约”,更是凝聚共识、激发发展活力的政策工具。规划师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努力改进控规的编制和实施方法,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和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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