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启动阶段(2019-2020)中央正式提出与战略定位,城市更新正式成为国家战略。
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强调了城市更新的概念,明确要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二)深化阶段(2021-2022)政策体系初步构建与试点推进
明确“十四五”城市更新目标,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城市更新目标:完成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改造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因地制宜改造一批城中村。
2021年8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控大规模拆除、增建、搬迁,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
2022年开始中央与地方城市更新政策密集发布,从规划、土地、资金等方面为城市更新提供政策支持,意味着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开始构建、政策框架逐渐完善。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三)高质量发展阶段(2023-2024)政策体系完善与重点聚焦
全国及地方层面,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发布数量已攀升至顶峰。这些政策全方位聚焦于稳投资、扩内需以及强化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积极探索“可持续模式”,并将“政府统筹与市场运作有机结合”作为重要原则。同时,政策还着重强调与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协同推进,通过一系列举措引领城市更新迈向精细化发展轨道,这无疑标志着我国城市更新事业正式步入稳步推进、有序实施的新阶段。
2023年7月,国办《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指出,明确分三类实施改造: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推进“三大工程”,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2024年4月,财政部、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重点支持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重点推进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类、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和老旧片区更新改造。确定首批15个示范城市中,北方涉及石家庄、太原、沈阳、青岛4个城市。
2024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列为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危旧房、街区等改造,健全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四)城市更新新历程(2025年)战略能级进一步提升,财政支持力度加大。
2025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城市更新关系城市面貌和居住品质的提升,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要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街区、厂区和城中村等改造,加强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
3月5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出,2025年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空间格局;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健全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加强燃气、给排水、热力、地下管廊等建设和协同管理。《政府工作报告》为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指明方向,其目标任务、路径程序愈发清晰。
4月8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推动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向提振消费方面发力,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5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简称《意见》),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顶层设计。《意见》提出多项城市更新目标,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等。
为达成既定目标,《意见》围绕城市更新提出了八大核心任务,具体涵盖:强化既有建筑的改造与再利用,加速城镇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与升级,实施完整社区的建设工程,推动老旧街区、厂区以及城中村等区域的更新与改造,以此完善城市各项功能;同时,注重城市基础设施的升级与优化,加强城市生态系统的修复与保护,以及城市历史文化的传承与弘扬。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六大支撑保障措施,包括构建完善的实施机制、优化土地使用政策、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等,以确保城市更新工作顺利推进。
5月2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办国办《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有关情况。会上,多部委介绍了城市更新的相关支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赵成峰介绍,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设立城市更新专项,支持城市更新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已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基础上,扩围支持城市危旧住房、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等工程。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抓紧组织计划申报和项目评审等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下达2025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一)居住环境改善
老旧小区改造:针对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重点改造水电气路网、加装电梯、完善消防设施、推进适老化改造(如无障碍通道)等,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例如,2025年全国计划将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全部纳入改造范围。
城中村改造:用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或者拆整结合的办法,消除城中村安全隐患,让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变好。2023年到现在,全国已经启动了5000多个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基础设施升级
地下管网更新:包括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旧管道改造。
海绵城市建设:通过雨水花园、透水路面等措施,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并同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
智慧市政设施:部署物联网感知设备,构建城市生命线监测系统,提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
(三)公共空间与社区服务优化
完整社区建设:完善“15分钟生活圈”,增设托育中心、养老设施、社区医疗等嵌入式服务,补齐“一老一小”。
公共空间打造:建设口袋公园、文化广场、步行街等,增强城市宜居性。
(四)产业功能提升
旧工业区转型:将废弃厂房改造为文创园、科技园区或商业综合体。
产城融合:推动产业园区与城市功能融合,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土地产出效率。
(五)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
历史街区修缮:保护传统建筑风貌,引入文化创意产业。
非遗文化传承:在更新项目中嵌入非遗工作室、文化展览空间,促进传统与现代融合。
(六)绿色低碳与生态修复
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外墙保温、光伏屋顶(BIPV)等技术,目标提升建筑能效30%。
生态修复:治理黑臭水体、修复绿地绿廊,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
(七)安全与韧性城市建设
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增强社区防灾能力。
城市洪涝治理:完善排水防涝体系,消除易涝点,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的工程系统。
(八)数字化与智慧化转型
智慧社区建设:将安防监控、智慧停车、垃圾分类管理等数字化平台进行深度集成,为社区治理效率带来显著跃升。
新型基建融合:推广5G网络、北斗导航、物联网等技术,建设“千兆城市”和数字孪生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