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湾区多个核心城市,包括广州、佛山、东莞、中山发布多份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相关新政策,涉及税收环节及标准、整体更新规划、征收与补偿办法等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城中村改造税收指引》;
✔ 东莞市住建局和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东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3-2035年)》批前公示;
✔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公开征求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意见通知》;
✔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广州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税收指引》
指引基于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以改造环节为时间链条、全税种、全周期梳理广州市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处理规定,用于指导广州市城中村改造的涉税管理。
东莞 ——《东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3-2035年)》
《东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3-2035年)》批前公示;将城中村划分为城市社区型城中村、产业社区型城中村两类。
规划划定城中村改造“大圈”片区405个,“中圈”片区220个,“小圈”项目103个。
近期重点改造地区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