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资源行动方案
以城市更新作为落实城市总规的重要抓手,坚持一个统领、五个统筹,围绕建立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的主线,深化“三师联创”机制,完善政策法规,注重行动实践、强调务实行动、有力汇聚更新力量,制定本行动方案。
——任务1:制定全市各区年度城市更新规划实施报告。明确年度更新目标,制定更新单元等年度重点任务,谋划3-5年更新工作。
目标节点:2025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各区实施报告的编制。牵头部门:市规划资源局(更新处),各区规划资源局(含各管委会规划资源部门,下同);参与部门:市规划院、市资研院。
——任务2:建立市、区联合常态统筹协调推进机制。以更新例会、案例调研等多种形式,建立市、区常态对接机制,开展对更新任务、工作推进、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
目标节点:2025年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更新例会,按需开展重点工作专题会和实地调研。
牵头部门:市规划资源局(更新处),各区规划资源局;参与部门:市规划资源局(总规处、详规处、资源利用处、产业处、风貌处),市规划院、市资研院、市数城中心。
——任务3:推进更新单元规划编制与实施。加快推动第一批试点更新单元成果审批;推动形成黄浦外滩-04、徐汇徐家汇-01等市级重点更新单元以及嘉定安亭汽车城、松江老城区等区级重点更新单元的规划成果;根据各区年度城市更新规划实施报告,组织其他更新单元规划编制。
目标节点:2025年8月底前完成石门二路-01、嘉兴-01、枫林-01更新单元规划编制;2025年12月底前形成黄浦外滩-04、徐汇徐家汇-01、嘉定安亭汽车城、松江老城区更新单元稳定成果;按照各区年度城市更新规划实施报告推进其他更新单元规划编制。
牵头部门:各区规划资源局,市规划资源局(更新处);参与部门:市规划资源局(总规处、详规处、资源利用处、产业处、风貌处),市规划院、市资研院、市数城中心。
——任务4:推进零星更新项目的方案制定与实施。按照各区年度城市更新规划实施报告,依托更新例会,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零星更新项目的技术统筹和支撑作用,推进项目实施落地。
目标节点:2025年12月底前形成一批零星更新项目案例。牵头部门:各区规划资源局,市规划资源局(更新处);参与部门:市规划资源局(总规处、详规处、资源利用处、产业处、风貌处),市规划院、市资研院、市数城中心。
——任务5:做好“两旧一村”规划资源保障。对接相关部门和各区,做好“两旧一村”规划资源保障,支撑“两旧一村”相关规划编制与实施。
目标节点:根据全市“两旧一村”工作安排,按计划完成年度目标。
牵头部门:各区规划资源局,市规划资源局(更新处);参与部门:市规划资源局(总规处、详规处、资源利用处、产业处、风貌处、用途实施处),市规划院、市资研院。
——任务6:推动试点商务单元更新提升方案实施。以本轮试点单元更新提升方案为指引,市区协同,以区为主,各区深化制定辖区内更新方案和行动计划,研究支持政策,推动提升方案行动任务落地。
目标节点:按照各试点商务单元更新提升方案的行动任务计划,推动近期行动任务启动。牵头部门:各区规划资源局,市规划资源局(详规处);参与部门:市规划资源局(更新处、资源利用处),市规划院、市数城中心。
——任务7:加强商务楼宇动态监测。以试点商务单元更新提升方案为基础,开展商务单元动态监测,跟踪掌握楼宇情况,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市场走势。建设“甲屋商事”商务楼宇监测场景,以小陆家嘴商务单元为试点,形成商务楼宇和商务单元的动态监测和智能评价。
目标节点:2025年6月形成商务单元综合发展指数评价体系;2025年3月底前完成“甲屋商事”场景原型设计,6月底前完成场景开发。
牵头部门:各区规划资源局,市规划资源局(详规处);参与部门:市规划资源局(数字城市处),市数城中心、市资研院、市测绘院等。
——任务8:推进社区规划编制。以街镇为编制范围,由街镇会同区规划资源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社区规划编制工作。
目标节点:中心城各街镇完成社区规划滚动编制;郊区结合“美好生活掌中宝”试点社区、完整社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嵌入式服务设施等相关工作,选择重点社区开展社区规划编制。2025年9月底前形成阶段成果,11月底前形成稳定方案。
牵头部门:相关街镇,各区规划资源局,市规划资源局(更新处);参与部门:市规划院等。
——任务9:推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附属空间开放。结合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人民坊”实施与运维。推进2024年“人民坊”国际方案征集成果高品质实施落地。做好全市“人民坊”动态跟踪,鼓励功能融合、错时共享,提升资源利用效能和服务运营水平。推进本年度附属空间开放项目,打造一批具有亮点特色的品牌项目。
目标节点:2025年4月底前调研梳理2024年“人民坊”国际方案征集点位推进情况,6月底前形成相应实施方案;2025年原则上按季度组织工作例会;2025年12月底前推进40个单位附属空间开放。
牵头部门:各区规划资源局等,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更新处),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参与部门:市数城中心、市规划院。
——任务10:推进社区生活圈高品质设计。组织年度优秀案例评选和成果展,总结、评选各区在推进生活圈行动中涌现出的有品质、有亮点、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项目,在全市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共享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促进提升行动质量。组织开展“烟火气”设施设计方案竞赛,每区选取1-2处社区商业街区,开展设计征集活动,提升社区服务便利性和舒适性,提高社区商业经济活力,促进社区街区“旺炉火”集商机、“亮灯火”聚人心。
目标节点:2025年11月年底前组织开展本年度“15分钟社区生活圈”优秀案例评选活动,2026年1月底前形成优秀案例集;2025年6月底前发布“烟火气”设施设计方案征集公告,9月底前发动社会参与、开展方案评选,11月底前完成方案评选并组织获奖方案展。
牵头部门:市规划资源局(更新处),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各区规划资源局,各区商务委,相关街镇;参与部门:市规划院。
——任务11:实施存量产业用地盘活优先保障机制。依托“找地选楼”产业空间选址场景建设,建立并运行全市产业用地空间集成应用平台,对全市现状“511”企业权属用地和图斑上图上平台,辅助产业项目智慧选址、高效利用和全周期管理。
目标节点:2025年3月底前明确开发需求,6月底前完成原型设计,9月底前完成场景开发,12月底前上线产业用地空间集成应用平台。
牵头部门:市规划资源局(产业处);参与部门:市规划资源局(数字城市处),市资研院、市测绘院。
——任务12:构建产业用地全过程成本约束机制。加强产业用地综合价值评估应用,探索建立土地收回和供应价格监测体系。
目标节点:2025年12月底前形成土地收回和供应价格监测体系。
牵头部门:市规划资源局(产业处);参与部门:市资研院。
——任务13:深入推动产业用地“两评估、一清单、一盘活”等专项行动。深入实施“两评估、一清单、一盘活”专项行动,完成30平方公里的低效产业用地年度处置任务;持续推进市属国企存量资源盘活“四个一批”行动。
目标节点:至2025年底,完成30平方公里低效产业用地处置,完成一批国企存量资源盘活试点。
牵头部门:市规划资源局(产业处);参与部门:市资研院。
——任务14:全面落实土地储备新机制。突出“优储精供”和“规储供用”一体化,建立实施“标地营造”制度,与城市更新相联动,提升更新资源价值。用好国家专项债政策,强化市级储备作用,聚焦东方枢纽周边地区、大吴淞、大虹桥、黄浦江滨江中北段等重点区域,做好逆周期土地收储。
目标节点:2025年6月底前建立“标地营造”制度;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一批市级储备地块。
牵头部门:市规划资源局(资源利用处);参与部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市资研院。
——任务15:实施规划土地管理弹性政策。聚焦商务区、产业区功能单一问题,顺应产业发展需求,研究功能业态发展和空间用途分类的适配性规律,评估现行用地分类方式的适应性,推动规划标准完善,应用C0、R0等融合用地管理政策,满足单一功能分离或多功能复合融合的多情境需求;着力推进成片成规模的产业社区产城融合,强化产业空间竖向生长、垂直混合、平面复合,实施弹性规划和韧性边界,推广M0融合政策,促进产业睿智增长、逆势成长。
目标节点:2025年12月底前形成若干C0、R0、M0实施项目。牵头部门:市规划资源局(详规处);参与部门:市规划资源局(资源利用处、产业处),市规划院、市资研院。
——任务16:创新土地资源配置方式。针对“两旧一村”改造以及风貌保护的更新项目,探索完善作价出资(入股)、存量补地价、土地使用过渡期、土地长期租赁等供地方式政策创新。
目标节点:2025年12月底前形成供地创新政策文件。
牵头部门:市规划资源局(资源利用处);参与部门:市规划资源局(更新处),市资研院。
——任务17:建设“三资通兑”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三资通兑”三维地籍调查登记场景,以陆家嘴存量商务楼宇提升为试点,开展三维地籍管理,同步探索扩展预告登记应用。建设“美好生活掌中宝”15分钟社区生活圈场景,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的智能服务,推动社区居民共创共建,提升社区服务的可及性、便利度、精准度,探索智慧治理新模式。建设“城事更新”空间更新场景,以黄浦区外滩01、02单元为试点,通过指标体系和算法支撑,智能推演城市更新需求与趋势,构建涵盖城市更新全流程场景的模块功能,为建立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赋能。
目标节点:“三资通兑”场景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场景开发;“美好生活掌中宝”场景于2025年3月完成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试点路演,9月底前全市各区推进试点街道场景开发;“城事更新”场景于2025年9月底前开展场景开发。
牵头部门:相关区规划资源局,市规划资源局(更新处、登记局);参与部门:市规划资源局(数字城市处),市数城中心、市确权登记中心、市规划院、市资研院、市测绘院。
——任务18:配合开展城市更新条例调研评估,衔接国土空间条例完善更新规划体系。根据市人大总体工作部署,配合市住建委开展《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根据《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制定工作安排,开展城市更新相关规划的研究。
目标节点:2025年9月底前形成更新条例调研报告;2025年12月底前配合形成国土空间条例草案送审稿并持续完善。
牵头部门:市规划资源局(更新处);参与部门:市规划资源局(法规处、政研科技处、总规处、详规处、资源利用处、产业处、建管处、风貌处、登记局),市数城中心、市规划院、市资研院等。
——任务19:制定发布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规划资源指导意见,丰富城市更新政策工具箱。围绕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要求,制定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本市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规划资源指导意见》;开展社区信托等专题研究,研究破解城市更新成本高企和技术规范不适应等问题;在试点单元“三师”联创工作评估总结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三师”联创技术指引。
目标节点:2025年6月底前完成指导意见的制定发布;2025年3月底前形成社区信托研究成果;2025年8月底前形成“三师”联创技术指引成果。
牵头部门:市规划资源局(更新处);参与部门:市规划资源局(法规处、政研科技处、总规处、详规处、资源利用处、产业处、建管处、风貌处、登记局),市数城中心、市规划院、市资研院等。
——任务20: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城市更新主体的服务与指导。组织更新推介会,开展城市更新综合实施平台招募、项目推介和实施或运营主体招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组织“更新面对面”沙龙,针对项目实施或政策落地具体问题,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实施主体及专家进行面对面交流。
目标节点:2025年组织两场以上招商推介活动;每季度按需组织“更新面对面”沙龙。
牵头部门:城市更新开拓者联盟,相关区规划资源局,市规划资源局(更新处);参与部门:市规划资源局(详规处、资源利用处、建管处、信访办),市规划院。
——任务21:依托社会力量,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城市更新开拓者联盟,协同金融机构、开发运营企业、专业咨询部门等各类主体参与,组织2025年上海市城市更新开拓者大会,发布年度城市更新发展报告,组织京沪联盟交流会。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城市更新优秀实践评选、持续开展“人民城市大课堂”活动、策划组织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规划公开课(2.0版)、编撰上海可持续城市更新探索书籍。
目标节点:2025年6-8月举办京沪联盟交流会;2026年1月举办年度总结大会,发布年度发展报告;2025年11月底前组织开展优秀实践评选活动;12月底前完成书籍编纂、108讲“人民城市大课堂”活动、1期城市更新公开课。
责任部门:城市更新开拓者联盟,各区规划资源局,市规划资源局(更新处),各街镇,市规划进修学院;参与部门:市规划资源局(信访办)、市规划院、市数城中心、市资研院、局干部学校。
为有力保障行动方案实施,一是强化统筹协调联动,市规划资源局加强指导服务协调,各区(管委会)强化组织、经费保障并推动区级政策制定与项目落地。二是强化机制保障,各区(管委会)搭建平台,完善“三师”联创机制保障,进一步加强城市更新相关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对接市场需求,充分调动各类更新主体的积极性。三是强化示范带动,鼓励各区(管委会)在城市更新项目中试模式、机制、规范,加快项目推进,总结经验并加强示范项目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一、统筹更新任务行动1:加强规划统领与任务统筹
二、统筹更新模式行动3:加快商务楼宇更新提升行动
三、统筹更新资源行动6:加大资源盘整力度
四、统筹更新政策行动9:强化更新流程贯通和政策保障
五、统筹更新力量行动10:更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
六、强化实施保障
附件:2025年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资源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